山西新闻网1月9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记者从太原交警支队获悉,在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故意遮挡原有号牌、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车尾喷涂或粘贴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个性标识……针对以上行为,太原交警将在全市开展“严格规范车容 倡导文明出行”集中治理行动。
太原交警开展“严格规范车容 倡导文明出行”集中治理行动
集中治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自行整改与集中治理相结合方式进行,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借助媒体引导存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团体或个人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对辖区内货运企业、汽车俱乐部、汽车用品店、汽车美容店、汽车修理厂等场所迅速开展排查,定期告知其非法改装车辆、随意喷涂车身广告等行为的危害及违法行为。
集中治理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以集市、零售商店附近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小型轿车、越野客车、面包车(用于运送货物)为重点车辆,在前期宣传引导及自我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广告影响安全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等重点违法进行处罚。
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故意、蓄意遮挡原有机动车号牌的,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对不影响识别原有机动车号牌的,摘除个性车牌后放行(车队编队出行的除外)。对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对驾驶人教育、整改完毕后放行;对影响安全驾驶的,按照“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处罚。
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在机动车车尾喷涂、粘贴个性标识,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放行。
太原车身广告转载自山西新闻网